{{ $t('FEZ001') }} 註冊組長行政助理
{{ $t('FEZ002') }} 教務處|
申請資格: 家境清寒且優秀的八九年級學生
1.經濟弱勢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,或「家戶所得未達課稅標準」證明者(擇一)。
2.成績門檻:學業:114學年度平均80分以上。
操行:114學年度操行成績達 80 分(或甲等)以上。
國中組全國共100名,每名2萬元。
校內截止: 10/16(五)
承辦人: 教務處 靜盈老師 分機2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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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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