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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

午餐公告訊息

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午餐、書籍、代收代辦費補助相關表格及注意事項(附件已更新)

{{ $t('FEZ001') }} 午餐秘書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本校115學年度第一學期午餐、書籍、代收代辦費補助注意事項如下:

一、之前已經通過的舊生:
114學年度下學期已申請通過補助之學生,請按身分別重新繳交證明資料:
1.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同學:請於9月2日(星期三)前繳交115年度中、低收入戶正本給教務處註冊組(114學年度下學期若已經有先繳交115年度最新的證明,則不需要再繳交)
2.清寒補助同學:請繳交114年度全戶國稅局資料(9/16前繳交)
⚠️清寒同學需繳交114年度全戶所有人的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、「財產歸戶資料」(家庭所有成員這兩種都要申請,包含學生本人)

二、新申請及七年級新生:
近期因遭逢變故或因家境困頓等原因,需「新申請」午餐、教科書、代收代辦費用補助之學生,以及七年級所有要申請補助的同學,請依下列說明,於9/16(星期三)之前,繳齊表件給導師,以供審查會進行審查。
*******************新申請同學以及七年級新生請看底下說明*******************
115學年度上學期,新申請補助及七年級同學,需繳交之證明文件如下(9/16前繳交):
(1)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:
   a.繳交115年度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正本
   b.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三張(申請表、實訪表、郵局存簿黏貼表)
   c.郵局存簿黏貼表若非學生本人帳戶,須附戶口名簿影本
(2)家境清寒、突遭變故
   a.繳交114年度全戶所有人的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、「財產歸戶資料」(家庭所有成員這兩種都要申請,包含學生本人)
   b.繳交午餐補助與教科書暨代收代辦費申請單三張(申請表、實訪表、郵局存簿黏貼表)
   c.郵局存簿黏貼表若非學生本人帳戶,須附戶口名簿影本
   d.其他補充說明之相關證明文件

其他相關詳細說明及申請表格電子檔,如附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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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14|

{{ $t('FEZ005') }} 146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