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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

訊息公告

轉知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52601828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主旨:轉知教育部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辦法」部分條文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以臺教師(四)字第1152601828A號令修正發布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6日臺教師(四)字第1152601828D號函辦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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