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桃園市立自強國民中學

訊息公告
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,賡續參與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,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主旨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及幼兒園自116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,賡續參與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,並以小時為單位選擇加班費或補休,請查照。
說明: 
一、依本府115年10月5日府人考字第1150281379號函辦理。
二、相關試辦加班餘數合併計算規則,請依本局111年2月23日桃教人字第1110015830號函辦理。
三、檢附本府原函影本1份。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10-21|

{{ $t('FEZ005') }} 5|